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月初用紅字
借:原材料 (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收到發(fā)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擴展資料:
應付賬款主要的賬務處理:
公司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fā)票賬單、隨貨同行發(fā)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企業(yè)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fā)生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fā)票賬單,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企業(yè)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yè)開出、承兌商業(yè)匯票抵付購貨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企業(yè)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fā)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視同企業(yè)經營業(yè)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應付賬款
答案是正確的,“在途物資”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貸方登記減少,所以當原材料驗收入庫時,原材料的金額從“在途物資”賬戶轉讓“原材料”賬戶,“原材料”金額增加,“在途物資”金額減少。
擴展資料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二)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上月的暫估入帳,在下月初全額沖回,下月來發(fā)票的按實際金額重新作正常帳務處理。
如有多項暫估入庫并不能在下月取得實際結算票據的,建議設置平行式明細帳核算。
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貨款,收到部分貨款的發(fā)票 實務中可能會存在一筆貨款分批開具發(fā)票的情形。對于已經開具發(fā)票的部分原材料可憑發(fā)票入賬,期末只暫估尚未開具發(fā)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價格。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月初用紅字
借:原材料 (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收到發(fā)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fā)票尚未收到的,企業(yè)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xié)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huán)節(jié)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guī)定暫估入賬,然后,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并計算庫存商品發(fā)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到發(fā)票后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fā)票后,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對于上月暫估入庫并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于企業(yè)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fā),出于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于暫估成本的發(fā)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而是隨庫存商品今后的收發(fā)業(yè)務自行消化。
這也就是企業(yè)會計制度強調的暫估入庫成本時應當合理估計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計算當月發(fā)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fā)出成本。
由于月初紅字沖回入庫,并且取得發(fā)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余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fā)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類商品,既無月初結存,又無購銷業(yè)務發(fā)生的,或者企業(yè)是使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存貨的發(fā)出成本的,或者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巨大的話,則該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包括及其連帶影響的其他存貨成本),應當調整并轉入銷售成本。編制分錄為: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 等
如果暫估成本大于實際成本的,應當以紅字編制上述分錄。
參考資料:暫估入賬-百度百科
暫估入庫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月初用紅字
借:原材料 (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收到發(fā)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根據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fā)票尚未收到的,企業(yè)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xié)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huán)節(jié)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根據題目,并未涉及增值稅,故作以下分錄: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甲 100000
原材料-乙 50000
貸:應付賬款-XX公司 150000
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XX公司 150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0
若涉及增值稅,入庫時原材料金額應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拓展資料:
“原材料”科目核算企業(yè)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
已經入庫的材料屬于組織的庫存物資,應當計入“原材料”科目,驗收入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原材料賬戶: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yè)材料實際成本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包括各種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購商品。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已驗收入庫的材料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運雜費);貸方記減少,登記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4、明細賬戶:按原材料的保管地點、類別設置二級科目,按材料的品種和規(guī)格設置明細賬。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3.25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