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正式發(fā)布的新會計準則,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執(zhí)行,新會計準則不僅理念先進、體系完整,而且充分體現了與國際準則的趨同。
新準則的實施會極大地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進一步縮小會計收益調整空間,將給我國企業(yè)帶來巨大考驗,對企業(yè)財務人員的執(zhí)業(y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變動的主要內容 1、存貨 取得計價有影響,有些用公允價入賬,主要受到“企業(yè)合并”、“非貨幣交換”、“債務重組”準則的影響;經長期購建才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的存貨,成本要包括借款利息;受“借款費用”準則影響發(fā)出計價已取消后進先出法。
2、長期股權投資 選擇的核算方法不同:控制、達不到重大影響、達不到共同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達重大影響共同控制的用權益法核算;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權益法進行進行調整。 不再產生股權投資差額,初始計價也不同,在同一控制下,(1)企業(yè)合并形成的其初始成本為“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與支付的實際成本之差作調整“資本公積”處理,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以發(fā)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價值的份額作初始成本,與面積之差調整“資本公積”處理,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按公允價或其他形式計價,(具體見《企業(yè)合并》)產生的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以其他形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非貨幣性,交換和債務重組按公允價等情況不同外,其他基本與原規(guī)定相同,但不產生股權投資差額。成本法轉權益法的表述也不同。
3、投資性房地產 新內容,注意符合三種情況的,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其后續(xù)計量有兩種模式,一是成本模式,一是公允價模式。 4、固定資產 注意有部分會形成“投資性房地產”;初始計量也受到合并、非貨幣性交換、債務重組、租賃準則的影響(用公允價);減值時的未來現金流量的計算引入了“資產組”概念減值后不能轉回。
5、生物資產 新內容,主要從屬于農業(yè)會計、林業(yè)會計。 6、無形資產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構成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部分;對于研究開發(fā)支出在滿足五條件下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購買無形資產采用延期付款方式的,且超過正常信用條件的用折現成本入賬,差額確認為利息。 合并形成的商譽及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每年應進行減值測試。
(見減值準則) 7、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引進了非貨幣性交換是否具有商業(yè)性質的概念:具有商業(yè)性質時,換入資產入賬成本的基礎為①換出資產的公允價;②換入資產的公允價(有證據表明它比①更公允時);差額記入當期損益。 不具有商業(yè)性質時,換入資產入賬成本的基礎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不確認損益。
當發(fā)生補價時其處理原則同上。 8、資產減值 合并形成的商譽及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每年應進行減值測試。
如下資產的減值不轉回: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引進了“資產組”的概念,在計算可收回價值時運用。 9、職工薪酬 新內容。
明確了其他職工薪酬:醫(yī)療保險費、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10、企業(yè)年金基金 本準則主要適用于社保機構的核算。
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 11、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按權益工具的公允價計量,……(如證券的市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以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指實際構成的應付股利) 12、債務重組 不論債務方或債權方,重組時均采用公允價進行處理(現金收付除外),確認資產轉讓損益,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將來應付金額中的“或有支出”,確認為“預計負債” 13、或有事項 虧損合同、重組均為“預計負債”內容 14、收入 收入確認條件不變,但條文分成了5條。
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相差較大的,按公允價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差額在合同或協(xié)議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勞務收入在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時,其確認收和入和結轉勞務成本的條款在文字上有變化。
(實質不變)現金股利收入也屬于收入要素。 。
一、會計科目的變化 1、“現金”恢復為“庫存現金”(指狹義的現金)。
2、“短期投資”更改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產”。 3、“長期債權投資”改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4、“短期投資減值準備”和“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合并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5、“物資采購”恢復為“材料采購”。
6、“在途材料”改為“在途物資”。 7、“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統(tǒng)一到“周轉材料”科目核算。
8、“遞延稅款”分為“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 9、“應付短期債券”改為“交易性金融負債”。
10、“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 科目取消,統(tǒng)一改為“應交稅費”。 11、“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科目取消,統(tǒng)一改為“應付職工薪酬” 二、存貨計價方法的變化 企業(yè)在確定發(fā)出存貨的成本時,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三種方法。
剔除了原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發(fā)出存貨成本的這一方法。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化 1、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1)、企業(yè)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即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原為權益法核算) 2)、投資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對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投資企業(yè)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但其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 2、權益法的適用范圍 投資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yè)投資及對聯營企業(yè)投資,應當采用該辦法。
對由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記入資本公積。 另外,對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準備在提取以后,均不允許轉回。
四、所得稅的變化 該項變化較大,原來的兩種類型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統(tǒng)一歸納到暫時性差異,即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兩個,并簡化了會計處理方法。把原來的遞延稅款變?yōu)檫f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兩個一級會計科目,一般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作為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負債單獨列示。
1、遞延所得稅資產:企業(yè)對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可能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應以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謹慎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并減少所得稅費用等。 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情況:資產的賬面價值負債的計稅基礎 2、遞延所得稅負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中,按照會計規(guī)定確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情況:資產的賬面價值>資產的計稅基礎 負債的賬面價值。
新舊會計準則部分會計科目變化對比1.現金科目變?yōu)閹齑娆F金科目。2.新準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3.新準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并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4.物資采購科目變?yōu)椴牧喜少徔颇俊?.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為周轉材料科目。6.新準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資產)7.新準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教材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8.新準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yè)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xié)議余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9.新準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10.新準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11.新準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12.原制度要求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yè)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準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13.新準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并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并為應交稅費科目。16.新準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17.盈余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18.新準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yè)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19.新準則增設了研發(fā)支出科目,核算企業(yè)進行研究和開發(fā)無形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支出。20.新準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yè)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21.其他業(yè)務支出科目變?yōu)槠渌麡I(yè)務成本科目。22.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yōu)闋I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23.營業(yè)費用科目變?yōu)殇N售費用科目。24.新準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25.所得稅科目變?yōu)樗枚愘M用科目。26.新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一、比較 (一)新基本準則與舊基本準則的比較 新基本準則中的會計基本原則,繼續(xù)保留了重要性原則、謹慎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等,也強調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則。
但權責發(fā)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二)新會計準則中具體準則與舊具體準則的比較 1.增加的舊會計準則中缺乏的部分 (1)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工具列報和金融資產轉移 關于金融工具的4項具體會計準則主要適用于金融企業(yè),這些準則對金融企業(yè)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擬上市的金融機構則首當其沖。
例如,準則規(guī)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并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這就要求上市銀行和證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這把”雙刃劍”,因為表內化將對企業(yè)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行為產生重大影響,企業(yè)不但要考慮現金流等經濟因素,還要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報表的影響,以避免給報表帶來過大的波動。
新會計準則與現行金融企業(yè)會計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異: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計價基礎的不同、確認方面的差異和資產減值準備的差異。 (2)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 我國一直沒有對原保險合同制定準則,實務指導以《金融企業(yè)會計制度》為準。
與金融企業(yè)會計制度相比,新準則由如下特點:區(qū)分保險風險和非保險風險;增加準備充足性測試;區(qū)分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 (3)石油天然氣開采 這條準則是對我國現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業(yè)務處理的描述。
新會計準則與原企業(yè)會計制度的主要差異體現在:礦區(qū)權益、井及相關設施折耗的計算方法,原制度采用直線法,新準則引入產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準則允許提取棄置支出準備,并設置了“油氣資產”,“累計折耗”和“油氣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同時取消了“地質成果”科目。
(4)投資性房地產 舊準則并沒有將房地產作為一個單獨項目來加以處理,而是把現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相關內容分散在其他相關準則之中。新準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兩種方法。
成本模式的計量方法與原準則相同,但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時,不需要攤銷或折舊,也不需計提減值準備,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價值對帳面進行調整,將其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5)增加了生物資產、企業(yè)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準則 這三條準則對舊會計準則中未曾規(guī)范或者沒有詳細規(guī)范的方面制定了更為嚴謹可行的操作指南。
填補了在農業(yè)資產、補充養(yǎng)老保險和期權激勵行為的會計核算規(guī)范方面的空白。 2.在舊會計準則基礎上發(fā)生突破性變革的新會計準則主要部分 (1)資產減值準備計提。
新舊準則主要區(qū)別在: 新準則提出了“資產組”的概念,擴大了資產減值準則的使用范圍,在資產減值跡象判斷上,新準則比現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確,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原則也更具有操作性。并且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對公允價值的計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規(guī)定,強調一但使用公允價值就停止歷史成本價值的帳務處理。
同時由于使用公允價值所產生的資產減值準備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一規(guī)定可謂是新舊準則中減值準備部分差異最大的地方。
(2)債務重組方法。新舊準則最大的差異就是公允價值的使用和債務重組收益將計入當期損益,因此采用新準則以后影響的是當期損益而不是權益。
新準則中債務重組的定義是在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xié)議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讓步的事項。新準則突出了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最終讓步的業(yè)務實質。
(3)企業(yè)合并會計處理。目前中國的企業(yè)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雙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為,合并對價值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愿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并可確認購買商譽。新的合并財務報表準則所依據的基本合并理論已發(fā)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
合并報表范圍的確定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并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xù)經營的,也應納入合并范圍。
(4)所得稅的影響。新舊準則的差異體現在: 在計稅基礎上,舊準則強調收入和費用與納稅收益和納稅扣除之間的差異,主要是從發(fā)生額的角度進行分析,新準則則強調企業(yè)在某一特定時日的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所存在的暫時性差異,從余額角度來進行分析。
在所得稅確認上,舊準則要求企業(yè)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包括遞延法和債務法)核算所得稅;新會計準則則要求企業(yè)一律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遞延所得稅。在減值確認計量上,舊準則沒有遞延稅款借項計提減值準備的規(guī)定,而新準則則規(guī)定在一定的情況下,可計提減值準備,并在日后符合規(guī)定時可以轉回。
(1)長期投資核算方法。新舊準則的差異表現在: 舊準則對投資中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進行確認,并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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