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寄地址寫:學校地址及名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按流程規(guī)定,畢業(yè)生入伍后,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入伍畢業(yè)生的《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補償代償申請表》原件。寄送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材料也可由家長自愿送達或郵寄)。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一般都設在學校的學生處。擴展資料:《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助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國發(fā)(2007J 13 號)等文件以及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學生資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于落實高等教育(含本專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職業(yè)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國家資助政策的資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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