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
基本
jīběn
[basic;fundamental;elementary;primary]∶根本的
一個基本的事實
[main;principal;essential]∶主要的
基本條件
[source]∶根本;事物的本源
基本
jīběn
[basically] 大致;大體上
工程已基本完工
基礎
基礎【foundation】指的是將橋梁墩、臺所承受的各種荷載傳遞至地基上的構造物。
工程結構物地面以下的部分結構構件,用來將上部結構荷載傳給地基,是房屋、橋梁、碼頭及其他構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在建筑物的基礎建造方面有悠久的歷史。從陜西半坡村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發(fā)掘出的木柱下已有摻陶片的夯土基礎;陜縣廟底溝的屋柱下也有用扁平的礫石做的基礎;洛陽王灣墻基的溝槽內則填紅燒土碎塊或鋪一層平整的大塊礫石。到戰(zhàn)國時期,已有塊石基礎。到北宋元豐年間,基礎類型已發(fā)展到木樁基礎、木筏基礎及復雜地基上的橋梁基礎、堤壩基礎,使基礎型式日臻完善。在《營造法式》中對地基設計和基礎構造都作了初步規(guī)定,如對一般基礎埋深作出“凡開基址,須相視地脈虛實,②采用地基上梁和板的計算方法。其深不過一丈,地基土質較好的情況下能夠滿足設計要求。淺止于五尺或四尺,……”的規(guī)定。
基本基本jīběn[basic;fundamental;elementary;primary]∶根本的一個基本的事實[main;principal;essential]∶主要的基本條件[source]∶根本;事物的本源基本jīběn[basically]大致;大體上工程已基本完工基礎基礎【foundation】指的是將橋梁墩、臺所承受的各種荷載傳遞至地基上的構造物。
工程結構物地面以下的部分結構構件,用來將上部結構荷載傳給地基,是房屋、橋梁、碼頭及其他構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在建筑物的基礎建造方面有悠久的歷史。
從陜西半坡村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發(fā)掘出的木柱下已有摻陶片的夯土基礎;陜縣廟底溝的屋柱下也有用扁平的礫石做的基礎;洛陽王灣墻基的溝槽內則填紅燒土碎塊或鋪一層平整的大塊礫石。到戰(zhàn)國時期,已有塊石基礎。
到北宋元豐年間,基礎類型已發(fā)展到木樁基礎、木筏基礎及復雜地基上的橋梁基礎、堤壩基礎,使基礎型式日臻完善。在《營造法式》中對地基設計和基礎構造都作了初步規(guī)定,如對一般基礎埋深作出“凡開基址,須相視地脈虛實,②采用地基上梁和板的計算方法。
其深不過一丈,地基土質較好的情況下能夠滿足設計要求。淺止于五尺或四尺,……”的規(guī)定。
基本理論是人們由實踐概括出來的關于自然界和社會的知識的有系統(tǒng)的結論任何理論都是一種客觀上的規(guī)劃(政治 經濟 思想 科技)
基本知識是人類的認識成果。來自社會實踐。其初級形態(tài)是經驗知識,高級形態(tài)是系統(tǒng)科學理論。按其獲得方式可區(qū)分為直接知識和間接知識。按其內容可分為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和思維科學知識。哲學知識是關于自然、社會和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知識的總體在社會實踐的世代延續(xù)中不斷積累和發(fā)展。最大的區(qū)別就在于前者屬于規(guī)劃,后者屬于成果
知識的定義
知識到底是什么,目前仍然有爭議。我國對知識的定義一般是從哲學角度作出的,如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中“知識”條目是這樣表述的:“所謂知識,就它反映的內容而言,是客觀事物的屬性與聯系的反映,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動形式而言,有時表現為主體對事物的感性知覺或表象,屬于感性知識,有時表現為關于事物的概念或規(guī)律,屬于理性知識?!睆倪@一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知識是主客體相互統(tǒng)一的產物。它來源于外部世界,所以知識是客觀的;但是知識本身并不是客觀現實,而是事物的特征與聯系在人腦中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一種主觀表征,知識是在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基礎上,通過人腦的反映活動而產生的。
上述定義為我們討論知識的內涵提供了哲學基礎。但宏觀的哲學反映論的認識還需要從個體認知角度進行具體化,這樣才能有效地用以指導學校的具體教學。
知識的分類
按現代認知心理學的理解,知識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知識可以分為兩類,即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
1.陳述性知識
陳述性知識是描述客觀事物的特點及關系的知識,也稱為描述性知識。陳述性知識主要包括三種不同水平:符號表征、概念、命題。
符號表征是最簡單的陳述性知識。所謂符號表征就指代表一定事物的符號。例如學生所學習的英語單詞的詞形、數學中的數字、物理公式中的符號、化學元素的符號等,都是符號表征。
概念是對一類事物本質特征的反映,是較為復雜的陳述性知識。
命題是對事物之間關系的陳述,是最復雜的陳述性知識。命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非概括性命題,只表示兩個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間的關系。另一類命題表示若干事物或性質之間的關系,這類命題叫概括,如“圓的直徑是它的半徑的兩倍”,這里的倍數關系是普遍的關系。
2.程序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是一套關于辦事的操作步驟和過程的知識,也稱操作性知識。這類知識主要用來解決“做什么”和“如何做”的問題,可用來進行操作和實踐。
策略性知識是一種較為特殊的程序性知識。它是關于認識活動的方法和技巧的知識。例如,“如何有效記憶?”“如何明確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向?”等等。
與哲學不同,認知心理學是從知識的來源、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及表征形式等角度對知識進行研究的。例如,皮亞杰認為,經驗(即知識)來源于個體與環(huán)境的交互作用,這種經驗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物理經驗,它來自外部世界,是個體作用于客體而獲得的關于客觀事物及其聯系認識;另一類是邏輯——數學經驗,它來自主體的動作,是個體理解動作與動作之間相互協(xié)調的結果。如兒童通過擺弄物體,獲得關于數量守恒的經驗,學生通過數學推理獲得關于數學原理的認識。皮亞杰對知識的定義是從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來表述的。布盧姆在《教育目標分類學》中認為知識是“對具體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憶,對方法和過程的回憶,或者對一種模式、結構或框架的回憶”,這是從知識所包含的內容的角度說的,屬于一種現象描述。
我們認為,在理解知識的含義時,有必要把作為人類社會共同財富的知識與作為個體頭腦中的知識區(qū)分開來。人類社會的知識是客觀存在的,但個體頭腦中的知識并不是客觀現實本身,而是個體的一種主觀表征,即人腦中的知識結構,它既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又包括概念、命題、圖式,它們分別標志著個體對客觀事物反應的不同廣度和深度,這是通過個體的認知活動而形成的。一般來說,個體的知識以從具體到抽象的層次網絡結構(認知結構)的形式存儲于大腦之中。哲學主要對人類社會共同知識的性質進行研究,心理學則主要對個體知識的性質進行研究。
常識 chángshí
[elementary knowledge;common sense] 普通的知識;一般的知識
衛(wèi)生常識
作為一個合格的人必須知道的東西
常識 (Common Sense),由 Thomas Paine (托馬斯·潘恩) 于1776年發(fā)表的支持美國獨立的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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