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考行測與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2、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qū)、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
3、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shù)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
擴展資料:
公務員具體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務員考試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jù)《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3.68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