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項目投資,應計入在建工程。
⑴在建工程是指企業(yè)進行基建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發(fā)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價值。企業(yè)應設置“在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fā)生的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以及單項工程等進行明細核算。工程完工 ,結轉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已領出的剩余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xù),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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