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級存款準備金的一計提范圍:
(1)二級存款準備金的計提范圍不應包括有貸款企業(yè)存款 工商銀行現(xiàn)行的二級存款準備金計提范圍是山有貸款企業(yè)存款、無貸款企業(yè)存款、儲蓄存款和單位其他存款四部分組成的各項存款的增加領。
(2)在各項存款增加額中,儲蓄存款來源于社會公眾的游資;無貸款企業(yè)存款來源于各種業(yè)務收入,如鐵進、郵電企業(yè)的貨運、客運、裝卸、郵政、電信等營業(yè)收入;
(3)單位其他有款來抓于不屬于企業(yè)性質又無財政撥款單位的出賣技術專利、提供信息咨詢等收入,上述三項是銀行真實的資金來源,約占各項存款增加額的三分之二。
2. 存款準備金是指:
(1)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準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存款準備金率。
(2)存款準備金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tǒng)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一般準備金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一般準備金指從事存貸款活動的金融企業(yè)按一定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一般風險準備,該項準備金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并作為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
新準則的會計科目表中,含有“準備金”的科目包括資產(chǎn)類中的“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科目,負債類中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損益類中的“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和“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等。
一般準備金指從事存貸款活動的金融企業(yè)按一定比例從全部貸款余額中提取的,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準備,一般準備是貸款損失準備的其中一類準備,屬于二級會計科目。一般準備年末余額按不得低于年末貸款余額的1%計提。
法定存款準備金,并不是一系列準備金的合集,而是在法律上有具體定義的特定資金。
法定存款準備金是指法律規(guī)定金融機構必須存在中央銀行里的,這部分資金叫做法定存款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類似的還有超額存款準備金,是金融機構存放在中央銀行、超出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頭寸調撥或作為資產(chǎn)運用的備用資金。 存款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超額準備金之間的數(shù)量關系: 存款準備金=庫存現(xiàn)金+商業(yè)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法定存款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存款總額 超額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就是商業(yè)銀行在央行的存款,主要是央行為了限制商業(yè)銀行片面為了追求利益而過度放貸的沖動,避免使宏觀經(jīng)濟陷入周期性衰退甚至滯漲的泥潭。
商業(yè)銀行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保函保證金存款及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等3類保證金存款,將納入存款準備金的繳存范圍,一般包括:單位存款 、協(xié)議存款、個人儲蓄存款,不包括同業(yè)存款。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初衷是保證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漸演變成為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最簡單的說,就是各家銀行需要交給人民銀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證將來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么銀行可以用于自己往外貸款的資金就減少了。
主要影響:
1、銀行:由于資金減少,貸款利潤會減少,這對于目前仍然以存貸利差為主要利潤來源的銀行的業(yè)績有一定影響;另一方面,會催促銀行更快向其他利潤來源跟進,比如零售業(yè)務、國際業(yè)務、中間業(yè)務等,這樣也會進一步加強銀行的穩(wěn)定性和盈利性。
2、企業(yè):資金緊張,銀行會更加慎重選擇貸款對象,傾向于規(guī)模大、盈利能力強、風險小的大企業(yè),這會給一部分非常依賴于銀行貸款的大企業(yè)和很多中小企業(yè)的融資能力造成一定影響。強者更強。
3、股市:影響非常有限,幅度比預期低,而且就目前大部分銀行的資金來說,都還比較充裕,這個比例對其貸款業(yè)務能力相當有限;另一方面,市場很早就已經(jīng)預期到人民銀行的緊縮性政策,所以股市在前期已經(jīng)有所消化,只是在消息出臺時的瞬間反映一下而已。
4、基金:沒什么影響,基本上是隨股市個債市走的。
5、期貨:短期有利空影響,對一些商品期貨會有較大利空影響,我國目前還未有這種類型的金融期貨,呵呵,所以基本上影響不大。
6、存款:銀行會加大力度推陳出新吸引存款,但對于老百姓而言,沒什么影響
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我國的存款準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來的,近20年來,存款準備金率經(jīng)歷了六次調整。1998年以來,隨著貨幣政策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化,我國存款準備金制度不斷得到完善;根據(jù)宏觀調控的需要,存款準備金率進行過兩次調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將存款準備金率由13%下調到8%,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準備金率由8%下調到6%。
存款準備金率:
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部分繳存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準備金率。
打比方說,如果存款準備金率為7%,就意味著金融機構每吸收1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7萬元的存款準備金,用于發(fā)放貸款的資金為93萬元。倘若將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將減少到92.5 萬元。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發(fā)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于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制度的發(fā)展,存款準備金逐步演變?yōu)橹匾呢泿耪吖ぞ摺.斨醒脬y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于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是對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今年以來,我國經(jīng)濟快速增長,但經(jīng)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投資增長過快的勢頭不減。而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貨幣信貸增長過快。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jīng)濟持續(xù)快速協(xié)調健康發(fā)展。
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的核算
一般性存款準備金是由各商業(yè)銀行總行繳存中央銀行。商業(yè)銀行總行應根據(jù)全行旬末一般性存款的余額,若存放中央銀行存款余額小(大)于應繳存存款準備金(本旬本行吸收的一般性存款*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時,應及時調增(減)存款,并填制有關記賬憑證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
繳存(調增)時:?
借:法定存款準備金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退繳(調減)時,則會計分錄相反。
各市地行、縣支行吸收的財政性存款,應全部繳存當?shù)厝嗣胥y行。繳存時間、繳存金額計算的方法同一般性存款(但繳存比率為100%)。根據(jù)填制的“繳存財政性存款劃撥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繳存(調增)時,會計分錄為:
借:繳存中央銀行財政性存款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調減時,則會計分錄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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