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交稅金應該是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不在此例,所以凡是涉及到含有“應交稅費”科目的分錄都是錯的。
2.你要理解代扣代繳的意思,本來正確的實務應該是這樣的:
以4000元月薪為例,4000-3500=500*3%=15元,本來公司應該全額發(fā)放4000元,由職工自己去地稅局繳納15元的個人所得稅,而為了從根源上控制個稅的繳納程度,由發(fā)放單位代扣代繳,因此,這個業(yè)務不會導致企業(yè)的利潤發(fā)生變化,也就是說,這就是一個往來科目。
所以,分錄應該使用“其他應收款-個人所得稅”
3.那么分錄就好辦了
發(fā)放工資時計提:
借:應付職工薪酬 4000 (假設公司只有上面那個月薪4000的哥們,發(fā)工資時部分打卡,部分拿錢)
貸:銀行存款-XX支行 3085
現(xiàn)金 900
其他應收款-個人所得稅 15
完稅時: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所得稅 15
貸:銀行存款-XX支行 15
4.其他:同理,代扣個人五大保險也是如上所述,在此基礎上,現(xiàn)金流科目,凡涉及個稅及個人保險的部分,就是“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xiàn)金”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 銀行存款
然后扣回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tǒng)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并詳細注明納稅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等個人情況。納稅人為持有完稅依據(jù)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并暫時停止支付其應納稅所得。否則,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由扣繳義務人負擔。
擴展資料:
現(xiàn)在法定扣繳的只有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一般理解是指單位發(fā)放的工資薪金所得。
其他的都是根據(jù)稅務部門的實際需要,對零星、難于控管的稅源進行委托代扣代繳,如農(nóng)村個體稅收、集貿(mào)市場、私房出租等。委托代扣代繳一般事先經(jīng)過稅務部門確認,并簽訂代征協(xié)議后才能實施代征。
扣繳流程
公司付給的私人勞務費不在代扣范圍中,因為還涉及到征收營業(yè)稅問題,所以應由個人憑個人身份證、公司支付證明(加蓋公章)到稅務局申請開具勞務發(fā)票并繳納稅款(8%左右),公司憑對方的發(fā)票支付并在稅前列支。沒有發(fā)票不能稅前列支。
參考資料來源:
一、企業(yè)代扣職工個人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
二、企業(yè)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按規(guī)定扣繳該職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代扣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應付工資帳戶,貸記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帳戶。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jù)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nèi)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nèi)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涉及到從計提開始到實際繳納,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一、工資表計提未發(fā)放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生產(chǎn)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二、發(fā)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三、向稅局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的改革 1、2018年8月31日,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jīng)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2、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guī)定,歷經(jīng)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4、多項支出可抵稅。 今后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新個稅法規(guī)定: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5、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guī)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lián)Q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6、2019年2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回應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納稅記錄有關問題,個稅零申報并不影響納稅記錄連續(xù)性。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法。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一、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fā)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fā)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jīng)扣除個稅的工資了)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
(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jīng)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參考資料: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百度百科
聲明:本網(wǎng)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chǎn)權,根據(jù)《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nèi)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2.93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