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體系中的四大類分支學科
1理論法學
即:從總的方面探求法學研究對象的各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和基本規(guī)律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理論法學主要不是從認識論的角度劃分出來的結(jié)果,而是依據(jù)法學的研究對象和方法劃分出來的。那些研究對象比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論分析的分支學科基本都可列為理論法學,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學。如果一國法學體系中不設綜合法學這個大的部類,那諸如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等也可視為理論法學。法學邊緣學科中側(cè)重于理論研究的也可列為理論法學。
2應用法學
即:旨在直接服務法律實際生活、幫助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應用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法律實際生活中的經(jīng)驗材料,其比之理論法學更具有實踐性,它是理論法學的具體化,也是理論法學的資料淵源。但應用法學并非沒有理論,其產(chǎn)生的理論不是用來起跨學科的普遍指導作用,而是為解決本應用學科的實際問題服務的。應用法學的代表性學科是各種部門法學,如憲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程序法學等等,有關法律實務的分支學科,法學邊緣學科中側(cè)重于解決實踐問題的分支學科也可列入應用法學。
3歷史法學
即:專門研究法、法的現(xiàn)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中的歷史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歷史法學之所以作為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專門的類別,主要因為它既包括理論內(nèi)容(即論從史出),也包括應用內(nèi)容(即古為今用、推陳出新)。歷史法學主要研究歷史上不同國家、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實質(zhì)、內(nèi)容、形式、特點及其產(chǎn)生、發(fā)展、消亡的規(guī)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學、中外法律思想史學、法學史學。
4綜合法學
即:具有相當大的跨越性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綜合法學有兩個顯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對象跨越多種甚至各種法學分支學科;其二,理論、應用和歷史不是各有側(cè)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學總論或概論之類是典型的綜合法學。同時也包括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
我的建議是如果學問感興趣可以先讀《民法學原理》(張俊浩主編)。
如果想搞明白法學基礎知識,以備萬一之需,不如從法條學起。先讀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吧。如果抓不住要領,可以參考《行政法學新論》(應松年),主要是由有行政工作經(jīng)驗的人編寫,很有借鑒意義。
法理學我個人認為不必下太多功夫,教材重復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稍重。外國著作如《法律帝國》(德沃金)等里中國現(xiàn)實太遠。只對理論研究有用。
刑法可以試試讀案例,趣味性強對個人也有幫助。
太專業(yè)的法律如國際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與國際經(jīng)濟法)商法(公司、證券、票據(jù)、破產(chǎn)、海商、保險)有興趣就讀一讀,沒有的話就先放一放。
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值得每個人學學,建議除了法條,讀一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吳景明)。
在適當?shù)臅r候?qū)W一下婚姻法、繼承法,法條簡單不必閱讀什么參考書,但相關的司法解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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