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方式:
(一)實地督查。督查人員深入實際,到承辦部門(單位),到現場檢查、了解決策事項的落實情況,促進決策落實。
(二)會議督查。召集有關人員,聽取決策事項落實情況匯報,督促承辦單位抓緊落實決策事項。
(三)發(fā)文督查。對部分督查事項發(fā)出督辦通知,限時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督辦事項,并書面回復。
(四)電話督查。對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黨委主要領導專項指示批示、交辦的事項,通過電話向承辦部門(單位)了解決策事項落實的進展情況,督促承辦單位按規(guī)定時限進行落實。
(五)視頻督查。依托視頻督查網絡平臺,對各鄉(xiāng)鎮(zhèn)上班情況、節(jié)假日和汛期值班、領導帶班等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稅務機關的一切計劃、決議、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領導科學、管理科學中的決策:而推動下級和稅務干部去做、去落實,就必須加強督查督辦。
督查督辦工作是實施領導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其目的是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與黨的方針、政策,達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這是領導賦予行政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
近年來,上級稅務機關一再強調對各項工作要有布置、有檢查,并實施了《督查督辦》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變稅務機關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即布置多檢查少,或者是有布置無檢查的狀況。如何做好督查督辦工作,有以下幾點: 一、明確意義,弄清性質,把握范疇 辦公室督查督辦,是指辦公室按照領導機關的意圖和領導的指示,把有關事項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并督促落實的工作,是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實現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學化的重要途徑,是領導活動的重要輔助,也是辦公室一項基礎性工作,其職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決策者,也不是實施者,但它從屬于決策者,協(xié)助決策者抓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到上級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順利付諸實施、及時變?yōu)楝F實,關系到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按照督促內容劃分主要有決策督查和專項督查,決策督查是指對上級機關及本級機關做出的各項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的督促檢查。
專項督查是指對某專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如稅收宣傳督查、領導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等。有以下十三個方面的內容: 1、領導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2、上級機關公文承辦和運轉的督促檢查; 3、本機關公文運轉情況的督促檢查; 4、對下級公文的處理情況的督促檢查; 5、對本機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決策事項的督辦檢查; 6、對協(xié)調方案的實施情況的督辦檢查; 7、對議案、提案、建議的督辦檢查; 8、對信訪案件的督促檢查; 9、領導批示的督促檢查; 10、對新聞媒體批評的督促檢查; 11、對所屬單位的日常工作及執(zhí)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12、對領導臨時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 13、對上級辦公室建議列為督促檢查事項的督促檢查。
二、把握政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做好督查督辦工作要堅持四項工作原則: 1、要嚴格按照機關的要求開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要經過領導審定,督促檢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在領導主持下進行,督查過程中要及時請示匯報,最后的督查報告要請領導審核把頭; 2、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深入實際了解情況,講真話,既報喜也報憂,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領導機關解決的帶有傾向性的重大問題; 3、要充分發(fā)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發(fā)號施令,直接查處問題; 4、要盡職盡責,不越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直接辦案: ①領導交辦要求直接查處的事項; ②上級批辦的時限緊、要求高的事項; ③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保守秘密的事項; ④承辦單位沒有及時辦結的事項。 督查督辦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必須嚴格程序,嚴密實施,重點抓好立、辦、結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是立項。對上級機關轉來或本級領導批示,或辦公室主動建議督查的事項,都要進行登記立項,寫明來文機關、收文日期、內容等摘要。
二是擬辦。督查件登記立項后,辦公室主任要提出擬辦意見,包括承辦單位、轉辦時間、辦理要求、辦結時間、反饋形式等,報請有關領導批示。
有些督查件,領導已有了明確的批示意見,可直接按照領導批示轉承辦單位承辦。 三是辦理。
根據督查件的內容,辦理分為轉辦、協(xié)辦、自辦三種形式。無論哪種形式,承辦單位都應按督查通知要求積極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領導批示或轉辦的復印件時,對那些涉及檢查舉報揭發(fā)問題的原件及檢舉人要求保密的,可采取摘錄的形式,不能將原件轉到被檢舉人手中。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辦理的,應明確牽頭單位;如屬于各承辦單位之間有分歧的,辦公室應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善于引導,把不同意見統(tǒng)一到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要求上來;辦公室協(xié)調不了的,可請有關領導出面協(xié)調,有些問題一次協(xié)調不成,要組織多次協(xié)調,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四是催辦。督查通知發(fā)出后,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定期與承辦單位或部門聯(lián)系,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加強具體指導。
規(guī)定辦結期限的,必須如期辦結;未規(guī)定期限的,也要抓緊辦理,盡早辦結;確實難以如期辦結的,應要求承辦單位及時通報進度情況,做到:緊急事項及時催,難度大的事項反復催,辦結時間長的事項定期催,拖著不辦的事項直接找承辦單位領導催。催辦方式,可以用電話,可以發(fā)《查辦件催辦單》,也可以直接面對面催辦,催辦情況要有記錄。
五是結案。督查有了結果,承辦單位應及時向辦公室作書面匯報。
辦結匯報經辦公室初步審核,并經領導審閱同意后,即可結案。如果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辦公室應向承辦單位提出建議,或退回重辦、補辦。
六是反饋。督查件結案后,辦公室要本著“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
督查工作方式: (一)實地督查。
督查人員深入實際,到承辦部門(單位),到現場檢查、了解決策事項的落實情況,促進決策落實。 (二)會議督查。
召集有關人員,聽取決策事項落實情況匯報,督促承辦單位抓緊落實決策事項。 (三)發(fā)文督查。
對部分督查事項發(fā)出督辦通知,限時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督辦事項,并書面回復。 (四)電話督查。
對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黨委主要領導專項指示批示、交辦的事項,通過電話向承辦部門(單位)了解決策事項落實的進展情況,督促承辦單位按規(guī)定時限進行落實。 (五)視頻督查。
依托視頻督查網絡平臺,對各鄉(xiāng)鎮(zhèn)上班情況、節(jié)假日和汛期值班、領導帶班等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我結合開展督查工作的實際,談談對做好督查工作的幾點看法。
一、抓督查,干部素質是前提 督查干部的素質決定督查工作質量的好壞。督查干部在外代表縣委執(zhí)行督辦檢查工作,通俗點說,督查干部的形象代表著縣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質,加強道德修養(yǎng)。
一是理論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緊跟縣委決策部署抓落實,圍繞縣委領導工作意圖抓督辦,如果督查干部理論水平不高,思維跟不上領導節(jié)奏,不能準確把握領導意圖,督辦工作就會跑偏主題,達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領導意圖,造成工作失誤。
抓督查是為了促進工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就發(fā)現不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談不上給出正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時,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專報、督辦通報、結果匯報,如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誤大事。
二是政治素質要強。督查干部抓督查,一定要緊緊圍繞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級文件精神,樹立科學的發(fā)展觀念,準確理解縣委政府領導決策意圖。
現階段,就是要緊緊圍繞綠色發(fā)展這個主題,積極推進“綠色產業(yè)引領區(qū)、生態(tài)城鎮(zhèn)示范區(qū)、省際物流聚散地”建設。在實際工作中,督查干部還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要做到遇事能處理,工作有辦法。
對具體工作既要主動介入,深入實際,又要把握分寸,實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達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養(yǎng)要好。
督查干部一定要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處事公道正派,要通過抓督查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政環(huán)境,督察干部主要是落實縣委決策部署,能一身正氣、不偏不倚抓督查,縣委的權威就會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門的執(zhí)行力就會不斷加強。如果督察干部自身不正,搞歪風邪氣,走歪門邪道,借領導名義、借工作名義謀私利,搞小動作,不但會損害縣委的形象,敗壞黨風政風,還會使縣委政府的決策流于形式,政績毀于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態(tài)度是關鍵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嚴、準、硬”的工作態(tài)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
工作要雷厲風行,說干就干,本著“快辦快查快結”的原則,做到件件著落快,事事回音快。為領導提供準確及時的工作情況、決策信息。
近年來,凡是重要會議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和縣委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我們都迅速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緊跟領導決策部署抓督查,不讓工作在執(zhí)行中延誤,促進了各項工作快速推進。 二是督查處理要嚴。
就是要嚴肅認真,在督查過程中要行為端正,決不可胡督亂查,對于發(fā)現的問題,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做到查必清、辦必果。近幾年,信訪問題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們對信訪案件,特別是縣委主要領導批辦件嚴格按要求登記,按時限督辦,按規(guī)矩回復,對敷衍了事的堅決要求重辦快辦,對辦理不盡責造成工作失誤的實行追責。
三是督查反饋要準。督查工作是一種服務領導行為,開展督查也是領導行為的延伸,屬于遵令而行,奉命行事。
領導有“令”要堅決去辦,無“令”則不能擅自去辦。要察實情,說實話,辦實事,有喜報喜,有憂報憂,準確反饋督查結果,不向領導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于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見和要求,敢于對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督查、督辦,挖掘深層次問題,敢于不為人情左右,不計個人得失,一督到底,務求落實。
對屢督不改的,要通報處理,通過督查,形成“落實不好不行、不落實更不行”的氛圍,以浩然的正氣查實情,樹立督查的權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學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要把目標管理與督促檢查相結合。為了確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標的實現,充分體現督促檢查的實效性,要堅持分解具體工作任務,實行立項督查,把目標管理同督促檢查緊密結合起來,使督查工作跟著目標走,目標定到哪里,任務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
比如:我們每年對《縣委會議紀要》和《常委會議紀要》議定的重點工作進行分解立項,嚴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標,逐項按月進行督辦,并采取立項、消號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項工作的督辦工作任務,確保了全縣各項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綜合協(xié)調與督查調研相結合。
綜合協(xié)調和督查調研是督促檢查工作中一項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為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務,就必須注重抓好協(xié)調并依靠各部門人員加強整體配合,同時,對督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找準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難題,與督查對象共同抓好落實。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與主動督查相結合。抓督促檢查的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處理好“主動與被動”的關系,抓督查原則上是在領導決策安排部署之后開展工作,屬被動督查。
但在開展督查工作的過程中,要在堅持原則和充分領會領導意圖、貫徹領導指示的前提下,積極發(fā)揮主動服務的自覺性,采取靈活的方式方法,開展好主動督查,有效促進督查工作的開展。
一、督察工作的意義。
督察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個公司,或者一個企業(yè),它的基本職能有兩個,一是圍繞著人員管理開展的工作,一個是圍繞著生產管理開展的工作,督察工作就是基于這兩個職能之間的對人員及生產具有協(xié)助管理職能的部門。也可以說,是個監(jiān)督檢察職能部門。
這種監(jiān)督檢察不是對員工的不信任,是在充分信任各部門及各位員工,尊重各部門、各級管理者、員工的職權的基礎上,作到既杜絕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又不要過多干預部門內部的事務。各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獨立工作,但種獨立只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督察辦,就是在這種信任與檢查、授權與涉權、環(huán)節(jié)與整體之間實施督察、督辦、監(jiān)督的一個職能部門。通過上述各方面的有機結合,推動企業(yè)實現規(guī)劃目標。
具體的說,督察督辦工作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工作層面。 1、督察辦公室能起到各部門工作進度監(jiān)督員的作用。
按照公司總體工作布局,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各部門肩負著各自的職能,這種職能體現在各個不同的階段,比如,現階段后勤保障部門的重要工作是工程建設,人力資源部門現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招聘、引進公司管理人才和解決被聘人員實習期過后的簽訂。一、督察工作的意義。
督察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個公司,或者一個企業(yè),它的基本職能有兩個,一是圍繞著人員管理開展的工作,一個是圍繞著生產管理開展的工作,督察工作就是基于這兩個職能之間的對人員及生產具有協(xié)助管理職能的部門。也可以說,是個監(jiān)督檢察職能部門。
這種監(jiān)督檢察不是對員工的不信任,是在充分信任各部門及各位員工,尊重各部門、各級管理者、員工的職權的基礎上,作到既杜絕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又不要過多干預部門內部的事務。各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獨立工作,但種獨立只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督察辦,就是在這種信任與檢查、授權與涉權、環(huán)節(jié)與整體之間實施督察、督辦、監(jiān)督的一個職能部門。通過上述各方面的有機結合,推動企業(yè)實現規(guī)劃目標。
具體的說,督察督辦工作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工作層面。 1、督察辦公室能起到各部門工作進度監(jiān)督員的作用。
按照公司總體工作布局,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各部門肩負著各自的職能,這種職能體現在各個不同的階段,比如,現階段后勤保障部門的重要工作是工程建設,人力資源部門現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招聘、引進公司管理人才和解決被聘人員實習期過后的簽訂勞動合同及其他勞資福利等問題,市場部現階段的主要工作是開拓市場的調研及分公司的設置問題等等。督察辦公室就是要掌握各部門階段工作進度,進行及時有力的監(jiān)督督辦,通過督辦對部門工作起到提醒、催促的作用,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改進意見,共同完成部門的各項工作任務,這就是對部門工作起到監(jiān)督員的作用。
2、督察辦公室能起到各崗位工作強化劑的作用。一個部門的工作是由若干個崗位組成的,在必要的情況下,督察督辦工作要深入到若干個崗位實施直接督辦。
例如,后勤物資管理、生產管理,車輛使用管理、法律事務等各崗的某一階段工作,督察辦公室都將按照輕重緩急的要求,依據后勤物資管理,生產管理,車輛使用管理,法律事務管理等各專項規(guī)定,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任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督辦,這種督辦是最現實、最直接、最有針對性的督辦,它的作用是通過自身的工作強化各崗位工作,使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預期目標。3、督察辦公室能起到促進辦事效率提高助推器的作用。
辦事效率是檢驗辦事過程的尺度。實際工作中往往會有這樣幾種情況:一種是需要通過一個長久的過程才能體現效果如果不重視每個階段的效果,不重視每個階段的環(huán)節(jié)上的效果,就無法實現最初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督辦工作的著力點,就應該放在督辦助推環(huán)節(jié)效果上;一種是因為責任主體的不重視、執(zhí)行力不強或其它的原因導致事情只有一個過程,但最后不了之了,這種情況督辦的工作重點就放在責任主體的思想及行為薄弱環(huán)節(jié)上;再一種是階段性的工作,比如說限時一周完成,或者一月完成,這就是階段性的工作,這種工作,過程短,效果體現的快,督辦工作就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抓住重點進行。
既要促過程的可行性、緊迫性,又要促效果,即要促在規(guī)定時間內實現圓滿的效果。這種工作過程中各環(huán)節(jié)的督辦,對于效果的產生實際起到了一種助推器的作用。
如果一項工作,經歷了全部過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要論責任的話,除經辦人所在部門和其本人要擔責任外,督察辦也有督辦不到位、督辦不力的責任。因此,不論是過程上的督辦,還是環(huán)節(jié)督辦,起主導作用的是經辦單位或經辦人,督辦只是輔導作用,只有實施兩者更好地有機結合,才能保證工作過程適度,環(huán)節(jié)突出,效果明顯。
督察辦檢驗效果是重要的,但一定不要忽視過程,效果有一般,有較好,有突出之分,各種效果都是過程的反應。一般的過程取得的效果就一般,較好的過程就會出現較好地效果,準確有力、簡便易行與客觀實際相結合的過程,。
督查督辦工作是辦公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證政令暢通和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
因此,做好督查督辦工作,對于提高基層地稅機關執(zhí)行力,確保政令暢通及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現結合自身的工作崗位,談談縣局做好新形勢下的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幾點意見。
一、目前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縣局在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長期以來,基層督查督辦工作存在一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就是布置多、督查少,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以通報代替檢查的現象。
具體來講,影響督查督辦工作開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少數領導思想上往往重調查研究、重決策部署,缺少督促檢查,對目標的落實情況關注不夠,尚未形成緊咬決策目標,狠抓工作落實的濃厚氛圍。
部分干部也不能真正認識到督查督辦工作的重要性,認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僅限于發(fā)通知、打電話,沒有督查,工作照樣可以完成。 (二)制度機制上不夠健全。
工作機制是影響督查督辦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目前,基層地稅機關還沒有建立起統(tǒng)一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簡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操作流程。
督查工作是辦公室的一項重要職能,但縣級辦公室沒有設立專門的督查部門,也沒有專職崗位,導致工作中缺少計劃、沒有重點、方法單一。尚未建立完善的督查工作考核機制,督查工作主要依靠領導權威、部門力量,甚至個人感情開展工作。
(三)督查力度上不夠到位。在政務督查督辦的實踐中,還存在著抓而不實、抓而不力,以及推諉扯皮、淡化責任等問題。
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樣子,不深入基層、不調查實情、不研究分析、不解決問題;有的落實督辦件責任不清,不得要領,落實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鉆研業(yè)務,力氣沒少下,效果不明顯,徒勞無功。 二、關于加強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更新理念,充分認識督查督辦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提升班子成員的領導意識。沒有領導的重視,就沒有督查的權威。
要把督查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建立領導班子成員抓督查、抓落實的責任制,領導班子成員要充分發(fā)揮領導的影響力,對督查人員和督查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尤其在重大任務落實等督查中遇到困難和阻力時,領導更應親自參與、大力支持,樹立督查工作應有的權威。二是增強全體人員的督查意識。
通過組織學習上級有關督查的文件,著力提高認識,明確督查機構的職責以及自己應當遵守和履行的權利和義務。三是齊抓共管意識。
辦公室要積極主動與各科室的溝通聯(lián)系和交流、掌握實際情況,真正做到關口前移,防范在前。 (二)完善體系,建立多層次的督查機制。
政務督查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建立符合地稅部門職能特點和客觀實際的政務督查機制,形成完善的督查督辦工作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
在認真總結經驗和借鑒其他縣市局做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工作相關制度,明確政務督查工作的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別是對于上級局交辦事項、“三會”(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議定事項以及干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辦理,要提出明確的要求,建立起簡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規(guī)范政務督查行為。
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責任制度。對于各項政務督查活動與督查事項,要詳細制定操作細則,認真明確督查目的、內容、組織形式、目標要求和完成時限等,同時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記錄,完備各項程序手續(xù),提高政務督查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強化督查工作責任。
對一些涉及面廣、涉及部門較多、影響全局的工作,實行分管領導牽頭督查制度,由分管領導負責,定期進行調度,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難題,督促工作事項的落實。 三是完善督查督辦通報制度。
實行督查督辦工作適時通報和定期通報制度。對決策督辦事項,采取適時通報工作進度,以督促工作落到實處;對專項督查督辦和集中督辦事項,繼續(xù)采取定期通報形式予以推動;對督查工作中發(fā)現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及時向局領導做好匯報,提出處理建議,并做好登記備案;對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甚至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隨時通報批評。
(三)獎優(yōu)罰劣,確保督查督辦工作取得實效。 對于督查督辦工作要堅持問責機制,獎優(yōu)罰劣,對工作突出的我們重獎,對于工作不利的,我們進行重罰,切實保障督查督辦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加大督查督辦問責力度。沒有力度的督查等于沒督查,沒有力度的落實等于不落實。
將督查工作與機關工作的日常監(jiān)控結合起來,督查工作結果列入科室年終考核目標,通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監(jiān)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稅部門督查考核工作的長效機制。二是建立督查督辦激勵機制。
積極調動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自覺落實的積極性、激發(fā)干部克服困難的創(chuàng)造欲。對全年督查督辦工作完成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同時,對在督查督辦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在年終進行評先評優(yōu)時進行優(yōu)先考慮,對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
一是突出一個“深”字。
在督查之前,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發(fā)現決策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不僅要及時了解決策落實的進展情況和實際效果,掌握影響決策落實的主要問題,而且要注意傾聽現嘗群眾的呼聲,掌握廣大群眾的迫切要求,并及時梳理,盡快向領導匯報反饋,為領導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二是把握一個“細”字。為確保督查工作的公平性,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避免具體工作中“斷章取義,各取所需”。
要對提出和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透過現象看本質,在一般中挖掘“個別”,在普遍中尋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實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礙或干擾決策順利實施的梗阻環(huán)節(jié)。
尤其要對影響決策落實的原因進行分析判斷,區(qū)別主觀與客觀、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準根由,及時把切合實際、便于操作、蘊含新思路的工作建議反饋上來,使之融入到領導決策之中。 三是講究一個“活”字。
靈活多變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實情;呆板單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對象拿出虛與應付的辦法,其結果是查而不實。因此,要根據情況選擇靈活多樣的督查方式,既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也可以借鑒以前的成功經驗。
四是力求一個“新”字。面對新情況、新問題,督查工作只有不斷地創(chuàng)新,才能永葆生機與活力。
要善于運用新思維、新理論,從實踐中探索、總結,從群眾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創(chuàng)出督查的新方法,創(chuàng)出新時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
人大工作監(jiān)督的方式和方法有:
1、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
3、法律法規(guī)實施情況的檢查;
4、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5、詢問和質詢;
6、特定問題調查。
擴展資料:
人大工作監(jiān)督的意義:
人大監(jiān)督是一項法律性、程序性都非常強的活動,憲法及有關法律對人大監(jiān)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權限劃分和運作程序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所以,人大任何一項監(jiān)督活動,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進行。同時,人大監(jiān)督又具有很強的實踐性。
在實踐中,為了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人大監(jiān)督工作,不斷增強人大監(jiān)督實效,必須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創(chuàng)新。
這就需要處理好依法行使職權和探索創(chuàng)新的關系。憲法及有關法律已為執(zhí)法檢查提供了充分的運作空間和充足的制度資源。我們只要在現存的制度空間內,善用已有的法律資源,完全可以為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執(zhí)法檢查工作,增強執(zhí)法檢查實效,找到一條有效的途徑。
因此,任何意義上的探索和創(chuàng)新,都必須于法有據,這樣才能確保執(zhí)法檢查的法定性和權威性。否則,執(zhí)法檢查就失去了權威作用和法律效力。
作為一種重要的監(jiān)督手段,執(zhí)法檢查具有很強的糾錯功能。從設置這種監(jiān)督方式的初衷看,就是為了通過發(fā)現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督促“一府兩院”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從而確保法律的有效實施,確保法律體系的正常運轉。
所以,執(zhí)法檢查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必須增強問題意識,既要肯定成績、總結經驗,更要發(fā)現問題、查找不足,抓住影響法律實施的關鍵問題、制約事業(yè)發(fā)展的重點問題、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對癥“下藥”,從而推動問題解決、工作改進、法律實施。如果回避問題,一味評功擺好,這樣的執(zhí)法檢查只能是形同虛設。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人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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