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清楚,問清楚,再填。若同去的人多,(10人以上)旅游合同還可根據(jù)需要增減某些內(nèi)容!比如,加些費用,只玩,不去旅游購物點等。
旅游合同是無名合同類型,不屬于15種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15種合同有: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沒有必要,自己找車,就可以和旅行社商量,或者找客運公司,沒有簽合同的,呵呵,合法權益不是體現(xiàn)在這方面,你們只不過是想租車而已,誰會跟你們簽這個合同的,頂多是協(xié)議,合同在法律上生效,而協(xié)議是雙方協(xié)商。
所以,你們只要找個客車或租車就可以了,注意安全就好了,如果實在想去玩,又有保障,你們可以和旅行社簽訂協(xié)議或合同,一般旅行社會給你們提供保險的,人身保險20元一個人。所以現(xiàn)在旅游行業(yè)都是這樣提供保障,而你們租一輛公交車,你想想誰會簽合同呢?協(xié)議都不能簽。何況是合同呢。找旅行社最好!其實找臺車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那么麻煩的。
答:0自費就是旅行社不安排游客自掏腰包自費游玩的項目(自愿者除外)。旅行社組織、接待團隊旅游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導游服務費用應在包價旅游合同中明示。
同時明確包價旅游合同內(nèi)容必須包括旅游行程安排、游覽娛樂項目的具體內(nèi)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游費用及其交納等,旅行社不得在包價旅游合同約定之外安排收費項目或者另行收取費用。
1、轉團的含義。按照國家旅游局出臺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所謂轉團,指由于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shù)不能出團,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2、拼團的含義。按照國家旅游局出臺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所謂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nèi)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3、離團 脫團是指客人訂了跟團游產(chǎn)品但是沒有跟團旅游嗎,擅自離團,離團期間發(fā)生的一切由客人自己承擔。
此合同編號,為旅行社自行編制,方便他們查找所用,合同只要雙方當面簽字確認,即為有效合同,有法律效益,敬請放心
旅游電子合同是指以通過審核的旅游合同標準格式為內(nèi)容,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簽署的合同,電子合同可實現(xiàn)在線填寫、修改、簽署、下載、上傳備案、統(tǒng)計管理的全部功能。
旅游電子合同需滿足“簽署各方經(jīng)過實名認證”、“具有可靠的電子簽名”這兩個條件,才具有與紙質(zhì)旅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電子合同平臺沒有對游客進行實名認證即可直接簽署合同,或沒有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而是單純的通過“確認”或添加水印圖章完成簽署,這樣的合同其實不具備法律效力。
因此在平臺選擇上,一定要對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進行鑒別。
目前大部分旅行社,都會選擇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與游客簽訂旅游電子合同,以保障簽署合同的合法合規(guī)。
電子合同下載打印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1、用注冊賬號登陸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
2、進入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個人中心,找到已完成簽署的合同;
3、找到需要下載的電子合同,點擊下載;
4、找到下載的電子合同打?。ㄒ欢ㄒ溄哟蛴C哦)。 通過以上四步,就可以輕松下載打印簽署的電子合同啦。
第五十八條 包價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下列內(nèi)容:
(二)旅游行程安排。
《旅游法》頒布后,并未禁止旅行社安排旅游購物,法律所禁止的是旅行社強迫購物或單方指定具體的購物場所。
根據(jù)《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只要滿足兩個條件,旅行社可以安排購物:第一,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就購物事項協(xié)商一致或者旅游者主動提出購物要求。第二,不影響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并作出妥善安排。
2、旅行社安排購物應注意哪些事項?
1、旅行社安排購物,必須和旅游者協(xié)商,并且以旅游合同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與旅游者簽署購物協(xié)議,嚴格按照購物協(xié)議的內(nèi)容執(zhí)行。
2、旅行社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zhì)的商場或商鋪,商品明碼標價,保證商品質(zhì)量達到相關標準,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
3、妥善安排不參加購物行程的旅游者。
4、安排境外購物,應提示旅游者關稅政策問題。
3、為什么旅行社安排購物一定要與旅游者簽訂購物協(xié)議?
第一,根據(jù)《旅游法》的規(guī)定,旅行社安排購物必須和旅游者協(xié)商一致,簽署書面協(xié)議即代表是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結果,又因有些旅游者選擇不參加購物,故實踐中,較多是簽署購物協(xié)議形式約定,而不是在統(tǒng)一版本的旅游合同中約定。
第二,旅游者如果主張旅行社擅自指定購物場所,應由旅游者初步舉證旅行社有安排購物場所的事實,然后才由旅行社舉證證明系旅游者自愿參加購物。旅行社承擔舉證責任,比如雙方簽署的購物協(xié)議,或者其他能夠證明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應旅游者要求安排購物的材料、視頻、音頻等,否則,旅行社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
4、旅游者購物后因商品價格高等原因反悔的,如何處理?退換貨費用如何承擔?
旅行社與旅游者協(xié)商一致后安排購物,事后旅游者以商品價格高于其他商家同類商品、與實際價值不符、珠寶商品佩戴后身體不舒服等各種原因反悔,要求退貨的,商品若無質(zhì)量問題的,旅行社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配合旅游者退換貨。
是否購買商品出于旅游者的自我判斷,旅游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為自己的購物行為負責任。且,商品是否屬于同類、旅游者的比較是否科學、不同商家的經(jīng)營成本是否相同等問題,不能簡單類比。只要旅行社沒有單方指定購物場所、沒有強迫旅游者購物、安排的購物場所經(jīng)營資質(zhì)齊全、商品明碼標價,旅游者和商家的買賣合同關系與旅行社無關。
但在無購物協(xié)議或其他證據(jù)證明系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應旅游者要求安排購物的情況下,旅行社即涉嫌指定購物,應為旅游者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并承擔相關行政責任。強迫購物的情況下,旅行社可能還要承擔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5、旅游者在購物店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如何處理?
旅游者主張在約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根據(jù)《旅行社服務質(zhì)量賠償標準》第十條的規(guī)定,旅行社應當負責挽回或者賠償旅游者直接經(jīng)濟損失。旅游者應提供正規(guī)的購買憑證,證明買賣合同關系;提供國家認可的權威鑒定部門的鑒定意見,證明商品是否屬于假冒偽劣;旅游者舉證不能的,應承擔不利于自己的后果。
6、旅游者在行程中購物發(fā)生問題,是否都應由旅行社負責?
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是否購物、購物多少,都是旅游者的自由,是旅游者個人判斷和選擇的結果。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中,如果旅行社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旅行社應承擔相應的民事和行政責任。但旅游者在自由活動或者游覽過程中的購物活動,并非是旅行社安排的,旅行社沒有責任。因此,不能因為是隨團旅游,就要求旅行社承擔有關購物的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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