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碼帶星號綠色是低風險地區(qū)
理論上,只要不出現在防疫風險區(qū),個人只需做好個人防護,出現個人綠色代碼和行程卡即可。但事實上,如果綠色立即帶來一個“星號”,不同地方的態(tài)度可能會不同。綠色代碼中出現“帶星星”通常意味著該城市有一個高風險區(qū)域,但并不意味著該城市已經進入了中風險和高風險區(qū)域。如果旅行卡上有星號,您需要確認您是否去過中高風險區(qū)域。
可以。
如果這個時候出去旅游,到了目的地可能會被隔離7天或者14天,因為大數據的篩查只知道你是從中風險地區(qū)來的,大數據不以街道小區(qū)為準,只要篩查到你來自中風險地區(qū),就會讓你按規(guī)定隔離,最好不要出去,減少人員流動,也可以少給自己找麻煩。
應該是可以正常出行的,做好核酸檢測工作,隨身攜帶檢測報告,最好是在48小時內的,保持健康碼綠碼,出現盡量選擇低風險地區(qū),不要去中高風險地區(qū),旅行途中注意安全,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非必須不摘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分散游玩,保持安全距離。
天津低風險地區(qū)陰性人員不能去云南旅游,因為根據疫情防控原則低風險地區(qū)的人員是參照防范區(qū)管理的,也是非必要不出防范區(qū),旅游更是不可能的了,要等到解除防范區(qū)管理后才能外出,疫情防控靠大家,我們都要遵守疫情防控原則把病毒消滅。
這個問題分為兩個答案。
一是到四川旅游。四川執(zhí)行出發(fā)地風險等級管理制度,從高風險地區(qū)到四川旅游,需要集中隔離;中風險地區(qū)到四川旅游,需要居家隔離;低風險地區(qū)到四川旅游,只要體溫檢測正常就可以了。但是,低風險地區(qū)中有些區(qū)域屬于重點管控區(qū)域,會提出要求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如不能提供會要求在目的地做核酸檢測。
從四川出去旅游,要查詢目的地的防疫要求,如要求提供核酸報告,以配合為宜。
應該是可以正常出行的,做好核酸檢測工作,隨身攜帶檢測報告,最好是在48小時內的,保持健康碼綠碼,出現盡量選擇低風險地區(qū),不要去中高風險地區(qū),旅行途中注意安全,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非必須不摘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分散游玩,保持安全距離。
云旅游,其本身并不是新生事物,是互聯網加旅游發(fā)展背景下的產物。
疫情之下倒逼出來的云旅游,是旅游行業(yè)在新形式下的主動應對之策。其概念與之前有區(qū)別又有聯系,區(qū)別在于疫情前的云旅游是線上加線下相互融合,即包括旅游企業(yè)的信息供給,也包含旅游消費者之間的信息共享,是身體與心靈的共同參與。疫情之下的云旅游難以同線下融合,只是線上的云游,依賴于旅游目的地政府和旅游企業(yè)的信息供給,是一種隱于心的情感參與。
云旅游面臨的問題
一,產品質量不佳。可能會存在用戶體驗感不好,產品畫面粗糙,云旅游產品制作質量不高。
二,個人信息泄漏。線上旅游消費者會在互聯網上留下足跡,如果對信息保護不足,會出現個人信息泄漏。
三,監(jiān)管不足。對于新興事物,法律會存在監(jiān)管漏洞。
低風險地區(qū)回南寧也需要核酸檢測,
南寧市是人口重多的大城市,為了更好的把防控疫情工作做好,市黨委、市政府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嚴格按國家防控要求來落實好,對外省回南寧市的人群做好防控嚴要求,中高風險地區(qū)回來的都要核酸檢測并要隔離14天觀察,低風險地區(qū)回來的也要做好核酸檢測,48個小時的觀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防控工作安全開展。
一、游客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免責
旅游過程中,如果游客在未告知真實信息的情形下參加了旅行社者組織的不適合自身身體條件的旅游活動,致使游客出現人身損害,旅行社對此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如果在旅行社已勸阻游客參加不適合其自身身體條件的旅游活動下,游客仍強行參加,由此導致的人身損害,旅行社對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第三人行為導致游客損害的免責
在旅游過程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游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則應由該第三人承擔責任。如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應對第三人不能賠償部分承擔相應補充責任。例如,丙報名參加丁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后,未經丙同意,丁旅行社將丙轉團至甲旅行社。旅游過程中,甲旅行社的旅游大巴被乙劫持,乙在劫持過程中造成甲旅行社組團的游客丙受傷。乙自應對丙承擔侵權責任。至于甲旅行社是否承擔責任則取決于其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不能證明甲旅行社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丙可請求丁、甲兩旅行社對乙不能賠償部分承擔與過錯程度相適應的連帶責任。
三、游客自行安排活動時遭受損失的免責
自行安排活動期間,包括旅行社安排的在旅游行程中獨立的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參加旅游行程的活動期間,以及游客經導游或領隊同意暫時離隊的個人活動期間等。在上述期間內,游客一般已離隊單獨行動,旅行社對游客的活動情況無從知曉也無法控制游客可能存在的人身、財產風險。進而,旅行社也無法提供安全保障義務及告知義務等。因此,如果游客在此期間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旅行社一般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旅行社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游客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例如,當游客在自由活動期間遭受金錢丟失、生病受傷或被搶劫等人身或財產損害,旅行社應附有協助游客報警、送醫(yī)就診等救助義務。也即只有在旅行社未盡到上述救助義務的情形下,游客才可能援引本條追究旅行社、實際提供旅游服務的旅行社的責任。
四、旅游輔助服務者侵害游客權益的免責
一般認為,實際上接待旅客之導游(或稱之為領隊)、航空公司或游覽車公司、或者飯店,其通常與旅行社存在合作關系。此時,接待旅客之導游、航空公司或游覽車公司、或者飯店,處于旅行社的履行輔助人地位,履行旅行社對游客應盡之義務。因此,他們與旅客間尚無旅游合同關系存在。例如,甲旅客與乙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乙旅行社所組旅游團華東地區(qū)十日游。乙旅行社與丙賓館達成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甲旅客為該受益第三人而居住于丙賓館但與丙賓館之間并無旅游合同關系。因此,因旅游輔助服務者的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時,游客可直接起訴旅游輔助服務者追究其侵權責任。而實際提供旅游服務的旅行社在盡到對旅游輔助服務者的謹慎選任義務后,游客不得要求旅行社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游客脫團后遭受損失的免責
所謂脫團,一般指團隊游客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在旅游過程中,游客未經同意離開旅游團隊的行為違反了游客應盡的協力義務,屬于嚴重違約的行為。游客脫團期間的去向,旅行社一般并不知曉。這事實上導致旅行社無法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和履行相關義務。因此,游客在脫團后遭受的任何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行社均不承擔責任,除非能證明旅行社在游客脫團的問題上存在過錯。
六、游客隨身物品滅失的免責
在審判實踐中,因游客行李物品滅失而發(fā)生的糾紛時有發(fā)生。游客的行李物品一般可分為行李物品和隨身物品。對于不方便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旅行社自應盡到保管義務。但對游客隨身攜帶物品,例如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事先未交由游客保管,則游客有無保管義務則在實踐中存有爭議。有觀點認為,在旅游關系中,游客是消費者,旅行社則是提供旅游服務的經營者,兩者之間形成了消費法律關系。如果在旅游行程過程中,發(fā)生游客隨身物品的丟失,則從周全保護游客合法權益出發(fā),可考慮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旅行社承擔責任。其理由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根據該條規(guī)定,旅行社應當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游客財產安全的要求。如旅行社違反該條之規(guī)定,則游客可根據該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之規(guī)定,要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
國際旅游發(fā)展不景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美國次貸危機引發(fā)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破壞了整個世界的商業(yè)與消費信心,進而導致了世界的經濟衰退。
在這樣的宏觀背景下,旅游業(yè)自然是在劫難逃,但是,和諸如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和汽車制造業(yè)等經濟部門相比,似乎旅游業(yè)還算幸運的,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它抗御風險的特性。
1. 帶星的屬于中高風險區(qū)。
2.如果您行程卡帶星號“*”,表示您過去14天行程中存在包含中高風險地區(qū)的城市,您需要進一步確認自己是否曾經去過中高風險地區(qū)。
3. 屬于中高風險地區(qū),路過的時候您的行程碼上就會被標上星號
4. 對于行程卡帶星號的,需確認是否曾經過中高風險區(qū)域。
5. 行程卡帶星號不一定會被隔離,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您去中高風險地區(qū),就會被隔離,如果沒有去過中高風險地區(qū),就不用隔離。
1、打開微信主頁,點擊右上角放大鏡
2、輸入【行程碼】,點擊下方【搜一搜】
3、在搜索結果里點擊【個人行程碼查詢】
4、點擊彈窗里的【查詢】
5、進入 行程碼頁面,查看行程碼底部所到過的城市,如果帶星,那么城市名字上就會標記有星號。
對于行程卡帶星號的,需確認是否曾經過中高風險區(qū)域。對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觀察和7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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