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 1、企業(yè)購買另一個企業(yè)時,購入商譽的成本應根據購買企業(yè)支付的價款扣除被收購企業(yè)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后的余額確定。
2、企業(yè)除商譽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從外部取得時,其成本應根據取得時發(fā)生的總支出確定。 3、企業(yè)自創(chuàng)并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依法取得時發(fā)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以及其他等相關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在研究與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fā)日呢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fā)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力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fā)費用資本化。
4、其他單位作為資本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但是為首次發(fā)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帳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實際成本: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證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張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做為實際成本;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說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做為實際成本;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二)無形資產的取得 1、購入無形資產 企業(yè)購入無形資產時,應根據購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自創(chuàng)的無形資產 自創(chuàng)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應包括研制過程中為創(chuàng)造該項無形資產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但為了穩(wěn)健和簡化核算,一般將自創(chuàng)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費用作為技術研究費用,計入當期費用。
待試制成功申請并取得專利時,應將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支出,作為無形資產入賬。 3、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無形資產 投資人以無形資產向本企業(yè)投資時,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賬,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同規(guī)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過受益年限的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規(guī)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年限攤銷;經營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經營期的年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沒有規(guī)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一經確定,不應任意變更。
無形資產攤銷時,應按計算的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四)無形資產的轉讓 1、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 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是指企業(yè)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擁有的無形資產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處置的權利。
無形資產轉讓時,取得的轉讓收入,應作為其他業(yè)務收入處理;轉讓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作為其他業(yè)務支出處理。 2、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 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僅僅是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受讓方只能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在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而無權轉讓。 企業(yè)自創(chuàng)注冊商標花費一般不大,是否將其本金化并不重要。
能夠給擁有者帶來獲利能力的商標,常常是通過多年的廣告宣傳和其他傳播商標名稱的手段,以及客戶的信賴而權立起來的。廣告費一般不作為商標權的成本入賬,而是在發(fā)生時直接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在此種情況下,可不必將已注冊的商標作為無形資產入賬。 【例】某企業(yè)試制成功并申請取得了商標權,在申請商標權的過程中發(fā)生商標權注冊費10000元,律師費2000元,該項商標按10年攤銷,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取得專利權時: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12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 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100 貸:無形資產 100 按照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可以轉讓,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
如果企業(yè)購買他人的商標,一次性支出費用較大的,可以將其本金化,作為無形資產管理。 【例】甲公司購入乙公司商標,支。
注冊商標產生的費用應計入無形資產中。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注冊商標的好處: 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chuàng)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wèi)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jiān)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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