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在計稅方面的規(guī)定主要包括:
1.企業(yè)向個人支付的不競爭款項,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資產(chǎn)購買方企業(yè)在向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支付不競爭款項時代扣代繳。
2.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fā)票獎金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fā)票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偶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3.企業(yè)對累計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4.房屋產(chǎn)權所有人將房屋產(chǎn)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chǎn)贈與合同上標明的房屋贈與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5、不競爭款項是指資產(chǎn)購買方企業(yè)與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之間在資產(chǎn)購買交易中,通過簽訂保密和不競爭協(xié)議等方式,約定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內,承諾不從事有市場競爭的相關業(yè)務,并負有相關技術資料的保密義務,資產(chǎn)購買方企業(yè)則在約定期限內,按一定方式向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所支付的款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十一項有關規(guī)定,鑒于資產(chǎn)購買方企業(yè)向個人支付的不競爭款項,屬于個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為此,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取得的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十項“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資產(chǎn)購買方企業(yè)在向資產(chǎn)出售方企業(yè)自然人股東支付不競爭款項時代扣代繳。
以下為拓展資料:
偶然所得稅是對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不論在何地兌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
稅法規(guī)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納稅;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對于大家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稅。
納稅人通過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偶然所得稅 百度百科
1、2005年10月27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征點為1600元,決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07年12月29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3、2011年06月30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jù)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11年9月1日起從現(xiàn)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4、個人所得稅中對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的規(guī)定。但對于購買福利彩票、福利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所得每次在1萬元以下的,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國稅發(fā)[1994]127號)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5、納稅人通過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1、“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具有非經(jīng)常性、非本人意志行為性的所得,是意想不到的、機遇性的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個人取得的勞動報酬收入都要納稅的,但因為是2個單位,沒辦法合并納稅。
如果你納稅意識很強,可以把這部分收入并到你平時工資收入里面,合并計算應繳個稅數(shù)字。公司按照5%扣你的稅,其實不是偶然所得稅,我估計他是拿這5%去開勞務發(fā)票了。
所以也算合理的。 3、偶然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偶然所得是非經(jīng)常性的,非本人意志類的;而個人所得稅是對你經(jīng)常性的合法勞動報酬征收的稅種。
4、按照第2條的解釋,兼職取得的收入不屬于個人偶然所得。我覺得公司扣5%的稅還算是合理的。
相比你自己把平時工資合并納稅來說,算是降低稅率了。 5、合同工取得的合法勞動報酬是不要扣偶然所得稅的,要扣的是個人所得稅;合同工與兼職的扣稅標準是一樣的,都是扣個人所得稅。
6、兼職的與企業(yè)沒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企業(yè)拖欠工資,該怎么維護自身權利,以及多長時間才構成拖欠工資的條件答:拖欠工資的條件是到了支付工資的時候沒有支付就算拖欠了?,F(xiàn)在新的勞動合同法已經(jīng)規(guī)定,就算沒簽合同,只要存在事實的雇傭關系,就要算你單位的員工,發(fā)放工資的待遇要與員工相同。
如若真的發(fā)生糾紛,可以勞動部門投訴。如若不行,因為法律有自己的不足,你可以嘗試投訴到媒體,從社會方面施加壓力給企業(yè)!估計也就這樣了。
或者跟兼職單位說明白,要定期結算,如果不結算,下一步的工作就不給展開。 。
老兄,你想象力太豐富了, 如果是學問上的,我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十)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商家返利,不屬于個人的偶然所得,只是沖減個人的銷售成本 如果是實際當中,你不交稅稅務局肯定不會查你罰你 如果是買300,送300以上的現(xiàn)金就要繳稅了 補充:我覺得在這個返利上你可以這樣判斷,是否實際獲利。
因為你現(xiàn)在的買300返200現(xiàn)金說到底都只是沖減了你的消費成本,只有當返的現(xiàn)金超過了你的支出,真正意義上成為偶然額外所得的時候,才應當計算繳納所得稅。而這種情況現(xiàn)實當中肯定不存在,不會有什么買300返400的好事的。
而在學習當中,我覺得只要記住法規(guī)中前面幾種常用的,后面的偶然所得應該不會太偏太深。
偶然所得稅是對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
稅法規(guī)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納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不論在何地兌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
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對于大家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稅。
納稅人通過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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