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執(zhí)行新會計準則時會計科目如何銜接 1、“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 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zhí)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的金額。
2、"應收補貼款"科目 新準則沒有設置此科目,直接轉至"其他應收款"科目即可。 3、“自制半成品”、“ 委托代銷商品”、“ 分期收款發(fā)出商品”科目 "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額轉入"生產成本"科目;將"委托代銷商品"科目的余額轉入"發(fā)出商品"科目;對"分期收款發(fā)出商品"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分具體情況處理,尚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fā)出商品部分轉入"發(fā)出商品"科目,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fā)出商品部分轉入"主營業(yè)務成本"科目。
企業(yè)也可沿用"委托代銷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 4、"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新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此外,新準則還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在銜接時,應對"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分不同情況處理。
對于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余額全額沖銷,"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科目余額一并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 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額沖銷,"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科目余額以及"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借方余額一并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
對合營企業(yè)、聯(lián)營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額沖銷,"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余額以及"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借方余額一并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科目余額。 投資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將"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將上述三類投資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金額自"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投資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能夠可靠計量其公允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jù)新準則的劃分標準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按照其首次執(zhí)行日公允價值自"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zhí)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5、"長期債權投資"科目 新準則沒有設置"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銜接時,將原制度中的長期債權投資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屬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部分,按照其首次執(zhí)行日的公允價值自"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zhí)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屬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部分,將"長期債權投資——面值(或本金)、溢折價、應計利息"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科目,自首次執(zhí)行日改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利息收入。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將相應減值準備的金額自389"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6、"委托貸款"科目 將"委托貸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應計利息"科目。并將相應減值準備的金額自"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7、"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科目 將"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的余額轉入"長期應收款"科目;一般企業(yè)將"融資租賃資產"科目的余額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租賃企業(yè)只需將"融資租賃資產"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以沿用舊賬;將"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企業(yè)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調賬時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xié)議余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科目。
8、"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 在轉換時直接將“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轉入“在建工程”。 9、"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新準則沒有設置"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
調賬時,對于企業(yè)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
1、桌子和椅子,沙發(fā)等,如果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計入“固定資產”科目;如果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計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2、如果計入固定資產,要在入賬的下月開始提折舊。 3、如果計入低值易耗品,要在月末攤銷。
(1)購進時 借:低值易耗品 貸:現(xiàn)金等 (2)月末攤銷時,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法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低值易耗品 2009-08-12 15:08 補充問題 謝謝你啊 但是我還想在問問,我們會計這樣做是錯誤的嗎/ 低值易耗品和管理費用兩者上有沒有通用的地方 1、你單位會計這樣做,不能說是錯誤的。只能說,沒有按照會計核算要求使用會計科目。
2、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限額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較短的物品。它跟固定資產有相似的地方,在生產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實物形態(tài),在使用時也需維修,報廢時可能也有殘值。
1、“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企業(yè)固定資產的原價。
(1)“固定資產”總賬科目?!肮潭ㄙY產”總賬科目總括反映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
(2)固定資產登記簿,即固定資產二級賬。固定資產二級賬一般按固定資產類別開設賬頁,賬內按照使用和保管單位開設專欄。
月末,應將固定資產登記簿與固定資產總賬進行核算,各類固定資產登記簿的余額之和,應與“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余額核對相符。 (3)固定資產明細賬。
固定資產明細賬即固定資產卡片賬。應按照每一項獨立的固定資產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月折舊率、開始使用時間、使用期間內的停用記錄和大修理記錄以及其他與該項固定資產相關的紀錄,并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使用、保管單位的順序排列。
3.“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yè)進行建造工程、安裝工程等發(fā)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的設備的價值。 該科目的借方登記企業(yè)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實際支出,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發(fā)生的實際支出。
4.“工程物資”科目核算企業(yè)為基建工程等而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該科目的借方登記企業(yè)購人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領用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為工程購入但尚未領用的專用物資的實際成本。
5.“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企業(yè)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價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的情況。 以上是我的一些見解,希望有所幫助。
2001年11月21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對固定資產所下的定義是: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3)單位價值較高。
而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fā)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則改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不定期一個會計年度。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有以下兩點變化: 1。
1 不再強調單位價值較高 這一修改變更了原制度中關于生產企業(yè)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需達到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業(yè)單位設備單位價值需達到500元以上的價值量判斷的硬性標準,將更多的判斷自主權交給企業(yè)。更有利于發(fā)揮企業(yè)管理資產的能動性。
1。2 使用時間要求發(fā)生了變化 新舊準則的“使用壽命”均是指企業(yè)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
但兩個文件的區(qū)別在于: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由原來的“超過一年”變更為“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這也就意味著,有些設備雖然使用壽命未到一年整,但跨過了一個會計年度的,也可以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
例如,某企業(yè)某年八月一日購入一臺設備,按舊準則規(guī)定,它的使用壽命需達到或超過一年,即至少到下一年的八月一日止才能將這臺設備列入固定資產核算,但按新準則規(guī)定,這臺設備的使用壽命只需超過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可列入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發(fā)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變小了。
新準則第一章第二條規(guī)定,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筑物,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則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也就是說,在舊準則里面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疇的這兩類資產在新準則里面不再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疇。
所以我們認為,較之舊準則,新準則在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上是縮小了的。 3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發(fā)生了變化 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可分為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方面。
初始確認是指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確認;而再確認則是固定資產取得后對后續(xù)支出、重估價等的確認問題。 這里所說的固定資產計價,只是指對固定資產初始價值的確認。
固定資產原則上應以原值計價,即以取得固定資產并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jù)。我們說固定資產價值確認發(fā)生了變化主要體現(xiàn)在取得固定資產投資方面。
在舊準則中,對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原值,要求按照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算。但新準則對此的規(guī)定則是,如果有公允價的,按公允價值入賬,只有在沒有公允價的情況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4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方法發(fā)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變大了。 固定資產折舊,是對固定資產由于磨損和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一部分價值的補償。
固定資產磨損和損耗包括固定資產的實物損耗、自然損耗和無形損耗。舊準則規(guī)定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jié)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根據(jù)舊準則的這一規(guī)定,不用的機器設備是不提折舊的。但新準則規(guī)定,機器設備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舊。
此外,舊準則規(guī)定固定資產的壽命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但新準則強調會計期末對固定資產的預期壽命、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重新估價,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第五節(jié) 新舊比較與銜接
一、新舊比較
固定資產準則是在對2001年發(fā)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原準則)進行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完成的,新準則與原準則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一)在固定資產初始計量中引入了現(xiàn)值計量屬性
新準則對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會計處理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要求企業(yè)以購買價款的現(xiàn)值為基礎確定固定資產的成本。原準則對此不要求按現(xiàn)值計量。
(二)規(guī)定了固定資產棄置費用會計處理
新準則要求對于特殊行業(yè)的特定固定資產,在確定其初始入賬成本時應考慮棄置費用。
(三)增加了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新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符合持有待售條件的無形資產等其他非流動資產,比照處理。
(四)改變了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
原準則規(guī)定,盤盈的固定資產在盤點當期入賬,同時增加當期的營業(yè)外收入。新準則規(guī)定,盤盈的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處理。
(五)修改了租入固定資產改良的會計處理
原準則要求對經營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單設“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新準則要求此項支出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合理進行攤銷。
二、新舊銜接
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在首次執(zhí)行日,對于滿足預計負債條件且該日之前尚未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棄置費用,應當按其現(xiàn)值增加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同時確認相應負債,并將應補提的折舊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首次執(zhí)行日之前購買的固定資產在超過正常信用條件的期限內延期付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首次執(zhí)行日之前已計提的折舊,不再追溯調整。在首次執(zhí)行日,企業(yè)應當以尚未支付的款項與其現(xiàn)值之間的差額,減少資產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為未確認融資費用。首次執(zhí)行日后,企業(yè)應當以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作為認定成本并以此為基礎計提折舊,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剩余付款期限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首次執(zhí)行日后,企業(yè)新發(fā)生的固定資產業(yè)務應當按照新準則的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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