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2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通知》(日人社發(fā)〔2014〕10號),現(xiàn)將2014年我市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飘厴I(yè)生);為探索開展從優(yōu)秀工人中考錄基層公務員工作,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可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相關職位;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報考人員如與合并職位中的任何一個用人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則不能報考該合并職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在我省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續(xù)聘合同到期的)報考公務員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
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xiàn)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間職務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報考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除具備簡章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齡在23周歲至40周歲之間(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間出生);(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五)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或B證);(六)從事法律工作滿2年,其中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 對具備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并已經通過律師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執(zhí)業(yè)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以視為已經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
我省符合上述條件的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干部,經所在單位推薦、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可以報考。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包括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的,不得報考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
森林公安、監(jiān)獄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等未盡事宜,分別參照附件1、2。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全市各級公務員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報名網址:(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報考。
等公示期結束后會在7天之內會電話通知到當?shù)厝松缇謭蟮剑o跟著就正式上班。
1、事業(yè)單位報名時間:事業(yè)單位考試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tǒng)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tǒng)一招考,現(xiàn)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tǒng)計編制進人計劃、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錄用。報名考試安排一般為上、下半年或春季、秋季及季度來實行考試。具體看報考省份的具體公告。
2、事業(yè)單位考試科目:考試科目針對招聘崗位的不同也有差異,統(tǒng)考地區(qū)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部分省份的考公共基礎知識,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yè)測試 。以招聘公告上說明為準。
3、事業(yè)單位的錄用流程:用人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在原招聘信息發(fā)布的范圍內公示不少于7天;用人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備案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用人單位將審核后的《錄用備案表》報送相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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